近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0年南京将以危破老旧住宅片区更新为方向,开启南京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新模式。
南京市老城改造已从传统的“征收拆迁”向“留改拆”方式转变,老城区的存量更新将成为规划建设的主要任务。《指导意见》有三大亮点:实施主体更加多元;更新方式更加多样;政策支持更加给力。
业主可选择原地改善、异地改善、放弃房屋货币改善、等价置换等多种方式安置。居民如选择原地改善,房屋纳入片区开发,按照30至90平方米不等的户型设计,楼高6层左右。个人只需承担建设费 等不高的支出,就可拥有一套带卫生间的新住房,新房屋持相关城市更新批准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房屋纳入危房,还可根据危险等级,享受政府补助。片区内的历史保护建筑将予以保留和保护,不愿意拆建的楼房可通过整治融入片区环境。
为了推动更新项目落地,相关部门推出了四方面创新举措:更新项目在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度放松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容量等管控;为解决原地安置,可享受老旧小区城市更新保障房(经适房等)土地政策立项;合并纳入的边角地、夹心地等,可采用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2020年相关政策措施将优先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试点,有效期5年。
来 源: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