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放开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通告》称,为进一步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疫情防控等级下调后,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相关工作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进入住宅小区的装饰装修人员,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于社区、小区出入管理的要求执行。
此前的6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曾发布《关于当前疫情期间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明确当前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如何开展问题,保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兼顾解决居民家庭实际生活需要。
在住宅小区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有关规定。
在疫情风险等级降低和中考结束前,确有需要开展室内装饰装修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开工前,要征得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避免干扰学生居家学习。
在施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继续施工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与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协商,在没有相邻业主反对的情况下,需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
7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再次发布《北京市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提出,分类施策,规范管理。
文件称,鉴于中、高考在际,对于因疫情影响而居家学习的学生,为免受装修活动的干扰,从以人为本、兼顾相关家庭利益的角度出发,提出在疫情风险等级降低和中考结束前,要求家装刚性需求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开工前,要征得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对于在施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继续施工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与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协商,在没有相邻业主反对的情况下,需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如此分类施策、规范管理,较好地兼顾平衡了家装需求、社区秩序、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关系。 北京住建委要求,同步并行,统筹实施。家庭装修不仅与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也涉及建材、家具、家电等产业链,在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下,尤其是对于低风险地区,坚持逐步恢复家装与严防疫情扩散同步并行,有条件的满足家装刚性需求,对于推动相关企业有序复工,避免“一刀切”、“踢皮球”,保障业主正当权益,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具有积极意义。
来 源: 澎湃新闻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