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作为一直以来极具关注度的条例,日后将对深圳特区的城市更新有深刻指导作用。
据新媒体了解,在《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中,对城市更新中复杂的拆迁难题,都有一系列明确的创新和破解方式。此外,该条例在日后的不断完善中,有关部门将会就“拆赔比”和“强制售卖”等制度召开论证会。
一直以来,城市更新作为深圳盘活存量土地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圳进行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助推之一,但“旧城”拆除阻力重重,多方利益纠葛与部分制度模糊,曾导致众多城市更新项目停滞不前。
因此,最早在2009年,深圳便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城市更新”概念,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原则。
进入2020年,深圳为进一步规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也于4月30日发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管理,促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高效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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