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完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设立申请改造诉求集中小区清单。纳入清单的老旧小区,征得居民同意,且居民愿意承担配合拆除违法建设、配合改造、缴纳物业费等义务,可优先纳入实施范围。
各区政府收到申请改造诉求集中小区清单后,应以清单中的小区为工作重点,安排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组织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规划师,做好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征集居民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并在三个月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送诉求集中小区群众开展工作情况以及纳入项目储备库情况。
此外,针对央产老旧小区的改造,通知提出,申请改造诉求集中小区属于央产小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区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央企三类制定清单,每季度向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通报,协调尽快完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央企在京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推进央产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