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近日,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期末,南京要确保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功能缺失、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需改造的部分住宅小区(包含单栋)改造任务。
《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机遇资金等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物业服务、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等专业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中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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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