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
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同时,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天津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来 源: 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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