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文件提出,优化公积金服务政策。本通知生效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外,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实施契税补贴,加大购房支持力度。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临平区120(含)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12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800(含)平方米以上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参与临平区“换新购”活动范围内二手住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临平区范围内有安置计划但尚未安置的项目,选择条件合适的作为房票安置的试点。
同时,鼓励单位职工团购。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临平区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在本区房产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购买居民家庭登记选房后的剩余新建商品住房或相对集中的二手住房。
来 源:观点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