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17日,蒙娜丽莎集团发布购买办公楼进展的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就保利商务中心2座第2-10、12-21层商品房(共150套)分别与佛山顺德保利地产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
合同及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主体
1、出卖人:佛山顺德保利地产
2、买受人:蒙娜丽莎智能家居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商品房名称:保利商务中心2座第2-10、12-21层商品房(共150套)
2、商品房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平新城文华南路8号保利商务中心2座。
3、建筑面积:第2-10、12-21层商品房(共150套)合共26,084.7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4、商品房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
5、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0年01月13日。
上述商品房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金额及付款时间
保利商务中心2座第2-10、12-21层商品房(共150套)总价款为人民币26,084.70万元,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购房款8,652.65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购房款5,762.77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购房款5,755.06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购房款5,914.22万元。
(四)交付时间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时间
1、交付时间:双方约定按付款进度分批交付,第一期付款对应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前,第二期付款对应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前,第三期付款对应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前,第四期付款对应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前。
2、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