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沙明珠湾起步区挂出了三宗商办地,分别要求引入从事文娱方面业务的公司,还有从事百货零售餐饮家居等方面业务的公司以及引入总部经济方面的公司。
根据出让要求,广州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C2-12-07地块竞买申请人须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承诺竞得土地后30天内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上述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的公司须在南沙从事文化传播和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营业性文艺表演、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等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同时,竞得人须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的物业,自持部分的物业持有年限与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一致;非自持部分物业的受让方须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申请时需提交承诺书。
广州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C2-34-02、C2-24-10地块规定,竞买人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承诺竞得土地后30天内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上述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的公司须在南沙从事商场百货,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国际贸易,培训教育,餐饮娱乐,智能家居研发,设计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文化艺术品拍卖展览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0.5亿元。同时,竞买申请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实体或其关联公司具有10个以上国际一线奢侈品品牌(以德勤公布的《2018年全球奢侈品力量排行榜》品牌100强范围内为标准)5年以上代理权及5年以上运营经验;竞得人须自持不低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5%的物业,自持部分的物业持有年限与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一致。
广州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C1-22-01地块根据出让要求,竞买申请人须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其控股股东或关联企业需为2019年《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且需有30年制造业经验。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建成后自持物业需整体确权,且十年内不得出售转让;非自持的50%计容总建筑面积须引入总部经济、金融和科技创新或南沙区商务部门书面认可的相关产业,受让方需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申请时需提交承诺书。
来源:信息时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