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间,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维多利集团拟向光大呼和浩特分行申请一年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发展,公司拟与光大呼和浩特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维多利集团向其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资料显示,2020年2月17日,茂业商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维多利集团贷款提供1亿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担保。至今已累计为其担保5.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型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中最后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型之日)后两年止。
值得注意的是,该笔授信除茂业商业外,维多利集团还将以其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回民区锡林北路首府广场1号楼面积8406.26平方米房产,以及维多利商业持有的位于包头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48号维多利新天地面积21212.1平方米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此外,维多利集团少数股东邹招斌先生及其配偶还将为维多利集团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开信息显示,维多利集团成立于2002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17000万元,旗下拥有包头维多利商厦、维多利新天地等项目。茂业商业、维多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邹招斌、陈帮海、林志健、陈千敢分别持股70%、15%、4.7%、4%、3.3%、3%。
来源:凤凰网
编辑: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