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高鑫零售有限公司公告称,于公告日,公司获控股股东之一欧尚零售国际及Monicole BV(卖方)通知,卖方与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订立了买卖协议。
根据买卖协议,要约人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欧尚待售股份(由欧尚零售国际持有的吉鑫104,313,385股普通股,占吉鑫已发行股本约55.74%))及Monicole待售股份(由欧尚零售国际全资附属公司Monicole BV持有的吉鑫28,437,752股普通股,占吉鑫已发行股本约15.2%,占吉鑫于公告日全部已发行股本约70.94%,总对价为约36.07亿美元,约为279.57亿港元,亦相等于按透视基准每股股份约1.05美元,约为每股8.10港元。
于紧接买卖协议交割前,要约人拥有直接高鑫零售已发行股本约20.98%,New Retail Fund拥有高鑫零售已发行股本约5.04%,及吉鑫于拥有高鑫零售已发行股本约51%。
假设于相关期间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紧随买卖协议交割后,要约人将透过收购待售股份取得对吉鑫的法定控制权,而吉鑫则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1%。
亦即是,股份购买后,阿里巴巴连同其关联方将持有高鑫约72%的经济权益,而阿里巴巴会将高鑫综合入账至其财务报表中。股份购买须 待满足惯常完成条件后方告完成。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完成股份购买后,淘宝中国将须按每股8.10港元(为淘宝中国就股份购买应付的价格)的要约价以现金就高鑫的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强制性无条件全面收购要约(淘宝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
根据该全面收购要约,淘宝中国可能须额外支付最多约170亿港元(22亿美元)收购其他股东持有的高鑫股份。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