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1月22日,子公司与凯隆置业、恒大地产及许先生订立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
据此,子公司已行使其于投资协议项下的退出权利,而由于建议重组已于原上市最后日期前终止,订约方已进一步同意对投资协议的条款作出若干澄清及补充修改。
鉴于建议重组于原上市最后日期前终止,订约方已同意子公司继续持有恒大地产股权,并对投资协议的条款作出若干澄清及补充修改。除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所载的修订外,投资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
深圳控股子公司继续持有恒大地产股权,根据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子公司将持有恒大地产股权比例为2.6439%。子公司所持恒大地产股权的2020年度分红按第四份补充投资协议执行。
根据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凯隆置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向子公司提出以人民币55亿元回购子公司所持恒大地产的股权。
凯隆置业应向子公司发出书面申请提出股份回购,子公司应于有关书面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提请本公司按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等监管规定对股份回购申请进行审批。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子公司及凯隆置业将按规范程序办理股份回购事宜。
深圳控股表示,经计及恒大地产现时的资产净值、其过往表现及过往股息分派记录,董事认为,子公司按投资协议继续持有恒大地产股权有助提升公司于恒大地产的投资的价值,且子公司持有的恒大地产股权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可观投资回报。
股份回购(须(其中包括)于该公司取得有关建议后获得该公司审批同意)将于该公司日后认为适当时为该公司就持有的恒大地产股权提供可能出路。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