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月27日信息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项目状态更新为“通过”。
据了解,该债券类别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80亿元,发行人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另据此前报道,该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7年(包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债券拟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阳光城表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资料显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阳光城集团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29%、85.66%、84.42%和84.39%;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8%、66.84%、60.84%和55.97%。此外,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约83.1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1.27亿元,其他流动负债为11亿元,合计占有息负债28.47%,短期债务规模较大。
来源:观点地产网
编辑:ko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