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广州黄埔区出台《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政府产业用房、用地管理规定》,以更好应对疫情冲击,加大“三旧”改造对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提供更多产业载体,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规定》提出若干细则,包括明确配建比例,要求旧村全面改造项目除需配比11%的公服设施外,还需配比5%的产业用房或用地移交政府使用或收储。
以及明确产业性质,政府产业用房可作为发展主导产业、征地拆迁安置、吸引专项人才的用房;明确接收主体,政府产业用房由区国资部门负责接收、政府产业用地由区土地储备部门负责收储。
明确规建原则,政府产业用房、用地选址应交通便利,符合相关产业的建设规范,所在地块毛容积率不高于所在项目商业地块平均毛容积率;明确移交价格,政府产业用房移交价格按照该项目批复实施方案中相关的建安成本单价核定,政府产业用地则无偿移交政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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