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上公示了对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6月16日一天内,该公司因未依法公开招标,连收四张罚单,累计处罚金额达到三十七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一标段(27#、29#)工程、二标段(26#、28#、30#、31#、大地库#)工程、三标段工程、四标段工程的招标中,未依法公开招标,而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罚款金额累计达到三十七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6日,注册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662室,法定代表人为梁勇峰。其主要股东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51%、上海中建八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股25%、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参股14%等。
来源:人民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