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融资议案。
首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金科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含87亿元),发行时间及方式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窗口,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批文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公司债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归还存续公司债、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
债券的具体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次,金科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的议案》。
议案显示,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昆明购物中心项目所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公司聘请的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昆明购物中心项目公司及运营主体商管公司(以下合称“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后,将上述借款债权委托给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并将取得的该财产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子公司(代表本次专项计划)。公司为本次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并承担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回售及赎回事宜。
本次专项计划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机构全额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等专项计划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而调整。
专项计划预期期限为18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者提前终止。(具体期限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而调整)。
专项计划产品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票面利率及支付方式由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第三,金科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
公司本次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方案如下:本次拟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的备案发行额度将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窗口,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本次备案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产品性质、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第四,金科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9.987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