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关于此前增持中奥到家股份一事,虽然1.8港元的出售价高于认购事项每股中奥认购股份0.98港元的认购价,及于2020年6月23日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中奥股份1.12港元,但仍属公平合理。
于6月23日,绿城服务与Central Oscar订立买卖协议一,据此公司同意购买Central Oscar出售的81,452,650股中奥出售股份。同时,绿城服务同意购买Decision Holdings出售的41,190,650股中奥出售股份,出售价为每股1.80港元。
本次补充公告显示,绿城服务认为采用市场价格计算的中奥市盈率远低于行业可资比较公司及竞争对手。基于中奥的财务表现及潜在业务增长,相较于行业内的可资比较公司,采用出售价1.80港元计算的市盈率仍为中奥的公允估值。
绿城服务表示,公司拟通过进一步收购中奥的权益于近期加强集团与中奥集团之间的合作,预期通过业务协同效应为本集团的业务带来有利的发展机遇。因此,为获取中奥更多权益以促进战略规划的实施,绿城服务不得不向中奥现有股东购买中奥股份。
于2019年12月31日,中奥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三名控股/主要股东实益拥有约71.43%。在市场上向中奥的公众股东收购如此大额的中奥股权并不可行。
因此,绿城服务于相对较短时期内进一步收购中奥权益的唯一可行选择为通过向中奥现有主要股东Central Oscar及Decision Holdings进行收购事项。鉴于此等情况,绿城服务认为,出售价溢价属可接纳范围。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