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幕墙分公司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协议。
据此,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幕墙分公司同意出售,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购买该厂房,总代价3000万元。
该厂房为工业厂房,建筑面积约为28,635.90平方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为免存疑,根据本协议,在其上建造该厂房的相关土地(未获土地使用权证)不包含在出售事项内。
远大中国表示,该厂房现并未被集团使用且因为历史原因未获房产证。尽管缺少权证文件,但公司拥有厂房的所有权,并已获得出售事项的必要批准。考虑到厂房在以往利用率较低且维护成本较高,出售事项可以减少集团多余资产并使集团资产结构精简化。再者,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及可能产生的收益可以补充现金流量并改善集团的营运资金状况。
来 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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