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公告,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未能完成公司债券“18泰禾02”本息的兑付。
该笔债权是泰禾集团在2018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4373,该笔债权发行规模15亿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7.5%。
按照原先约定,应在2021年9月19日进行到期兑付,但因公司存在债务违约事项,本期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速清偿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18泰禾02”加速到期至2020年8月24日进行本息的兑付。
截至8月15日,泰禾集团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349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43.32亿元。
按照泰禾方面的表达,公司拟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债务重组工作进程。
7月30日,泰禾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与万科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转让价款合计为24.26亿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但在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设置了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需要泰禾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公司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的上述作用能得到泰禾投资和海南万益的一致认可。
仅一个多月,根据公开披露的消息,包括前述这一笔债券,泰禾集团累计已有5笔债券违约。
7月6日,上海清算所披露信息,当日未收到泰禾集团支付的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兑付资金;8月1日,泰禾集团披露了关于“18泰禾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消息;8月4日,泰禾集团披露公司关于“17泰禾MTN001”未按期兑付本息的消息;8月14日晚间,泰禾集团公告,公司“17泰禾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
另外,泰禾近期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中原信托告上了法庭。
8月15日,泰禾集团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或“原告”)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了诉讼。
中原信托在2018年10月向福州泰禾发放贷款1.3亿元,由泰禾集团、黄其森、叶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福建泰信提供抵押担保。2020年6月22日,福州泰禾未能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中原信托根据合同约定通知所有债权全部到期。
中原信托的主要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偿付本金1.088亿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共计约1.13亿元;判令泰禾集团、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福建泰信抵押土地的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被告负担原告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
来源:中新经纬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