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软件新城1.1期项目申请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议案》。
东湖高新董事会同意授权办理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公司以武汉软件新城1.1期项目为标的资产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包括相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私募基金(如需)等)的申报、发行工作。
资料显示,武汉软件新城1.1期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为工业用地。
此外,东湖高新同意为开展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对武汉软件新城1.1期项目相关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等进行重组,同意公司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值的价格向公募REITs基金转让标的资产(项目公司)完全所有权;
同时,公司将按照公募REITs相关规定认购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公募REITs基金战略配售份额,认购配售份额不少于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进行质押。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