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为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20.999亿元。
阳光城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泽瑞鸿光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泽瑞鸿光”)作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编号为P2020M14A-WX15-002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9.2亿元信托融资项下共同债务人,融资期限不超过26个月。
作为上述担保条件,泽瑞鸿光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以泽瑞鸿光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泽瑞鸿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泽瑞鸿光旗下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石下村,成交价12.82亿元,出让面积3.33万平方米,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此外,阳光城还为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利碧辉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1.799亿元,债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持有75%股权的子公司广信江湾新城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为利碧辉泽房地产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11.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40.77%。
此外,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4.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72%。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31.9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23.24%。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