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决定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作为存续方,南国置业将承继及承接电建地产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电建地产将注销法人资格。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南国置业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南国置业表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相应债务将由公司在吸收合并后继续承担。
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南国置业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证监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者提供担保。
两天前,南国置业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原则上同意。根据此前的重大重组报告书,南国置业拟向电建地产的股东中国电建、中电建建筑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对电建地产实施吸收合并,交易价约112.75亿元。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