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2月1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要求对公司2020年业绩披露公告进行补充说明,并于2月3日前提交说明材料。
1月30日,泰禾集团披露《2020 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营业收入预计为 351,773 万元至 465,219 万元,同比下降 8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417,391万元至 552,000万元,同比下降 995%-1283%。
对业绩变动的原因,泰禾集团表示,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减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投资收益下降以及计提违约金损失等。
公告显示,2020年度仅有零星项目交付结转收入。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地产项目在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销售回款等方面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项目长期停工、大额销售退回等重大风险情形,如有,请量化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显示,泰禾集团对部分出现减值迹象的房地产项目计提了存货减值准备。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结合具体房地产项目说明判断出现减值迹象的依据、时点及预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并说明相关项目存货在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告显示,泰禾集团对已到期尚未还款的借款计提了约8亿元的违约金损失。前期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3日,泰禾集团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87.10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64.76亿元;截至2021年1月4日,泰禾集团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共计三百余起,涉及金额超过 70 亿元。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结合公司债务重组及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具体进展,说明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此外,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全面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等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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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