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管理人的申请,法院于2021年3月13日依法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公告还指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6月4日上午9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具体会议细节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