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一则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涉及两起诉讼案件,诉讼案由均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时代控股以及控股子公司中山市裕东龙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简称“东升三鸟批发”)、蔡锦文、马达辉作为被告。
上述被告向时代控股及裕东龙房地产支付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借款等共130,736,488.3元及违约金;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茂村“八十亩”的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该案件的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结果显示,正在审理中,暂未判决。
另一则诉讼案件的标的为,被告东升三鸟批发向原告归还借款1亿元并支付利息等;确认原告对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东升镇同茂工业大道东5号之一的土地享有抵押权,并判决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基础律师费60万元及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该则诉讼案件的裁判结果为,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亿元及利息等;原告对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东升镇同茂工业大道东5号之一的土地享有抵押权,并判决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基础律师费60万元及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申请执行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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