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贷款融资事项。
于公告日,宝龙地产(作为借款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授权牵头安排行及协调人)、融资协议载列的金融机构(作为初始贷款人)及汇丰(作为代理以及协议的其他方,就金额最多为等值2.1亿美元(包括增量融资)的42个月定期双币双层贷款融资订立一份融资协议。
公告表示,定期贷款融资将用作为宝龙地产集团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
按照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各个利息期间的定期贷款融资利率为下列各项的总和:每年3.25%;及就甲层信贷融资而言为香港银行同业拆息;或就乙层信贷融资而言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息。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