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间,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两则公告,涉及参与上海城市更新引导基金以及参与设立及认购租赁住房基金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参与上海城市更新引导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城市更新引导基金”),持有有限合伙份额20亿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瑞驰(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保利瑞驰”)参与设立租赁住房基金(简称“租赁住房基金”或“本基金”)并认购不超过0.01亿元人民币;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保利和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和泰”)认购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上海城市更新引导基金规模约100亿元人民币,用于投资上海中心城区旧改、区域开发更新等相关领域企业。本基金整体存续期8年,由国泰君安创投管理;目前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基金39.992%份额,公司计划以受让方式取得其中50%(即19.996%份额),对应出资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交易需得到基金管理人及各合伙人同意。
租赁住房基金基金规模约40亿元人民币,用于投资收购租赁住房项目,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期为5年,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保利和泰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认购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来源:观点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