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金科股份披露回复此前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内容。
对于深交所提出的是否存在票据违约情形,金科股份称,所涉事项为公司名下并表项目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供应商以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及材料款,该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本公司;相关供应商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后与天津联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融保理”)签订保理合同,供应商向联融保理申请有追索权的国内保理业务,并将其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为联融保理提供质押担保,联融保理据此向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额度。
金科股份称,自2021年4月至今,相关供应商与联融保理开展该类型保理业务金额累计为1.81亿元,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未按期向联融保理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440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1%,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相关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金科股份称,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按期兑付存在客观原因,公司正在和联融保理协商解决问题,对其采取诉前保全方式冻结公司商标以及部分资产的行为并不认可。另外,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说明公司核心商标、部分银行账户及股票等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是否属实。
对此,金科股份称,联融保理针对上述到期未兑付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回函日,公司经核查后确定的冻结资产包括公司商标(无账面价值)、两家项目公司银行账户(申请冻结金额为844万元,实际冻结金额为424.94万元)、公司所持金科服务H股流通股股份(冻结股份数量为1458828股)。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已经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发出传票,本案系联融保理向本公司及资阳金泓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标的金额为348.82万元,目前一审尚未开庭;除此以外,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其它相关诉讼文书。本次商标冻结不影响商标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公司对该等商标的其它专用权,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使用产生重大影响。
而对于是否存在其他金融债务违约的情形,金科股份称,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涉及的债务违约,以及诉讼仲裁、账户资金冻结、资产冻结等情况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来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科股份强调,针对可能存在债务违约风险的融资,公司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区分项目风险与房企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的监管精神,与各合作金融机构一方面积极争取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另一方面协商调整存量融资还款节奏和期限,尽可能减少净偿还额度,保留现金流支持公司良性循环、稳健发展。
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所投资公司土地储备面积超6591万平米(不含已售面积),在建面积达6096万平米,其中主要为住宅业态,全国在建项目约400个;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规模约389亿元,合同负债金额(预收购房款)约1246亿元。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