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9月19日,新华联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9月16日、9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新华联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主营业务为文旅景区开发与运营、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施工总承包、商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旅游服务等,不涉及环球影城概念。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被法院裁定受理),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新华联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