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满足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额度提供担保,最高额担保期限为三年。
在此担保额度内,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担保贷款,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目前联合营销已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27,258.00万元。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01,539.60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48%,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01,484.6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5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来源:南京中央商场公告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