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泛海控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泛海控股于4月24日公告称,收到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狮王资产以泛海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泛海控股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预重整。
对此,深交所要求泛海控股说明狮王资产持有泛海控股债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产生原因、债权金额、偿付情况、履行了何种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核查并说明狮王资产是否与该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其向法院提出预重整是否受前述相关主体指使,泛海控股是否存在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截止到目前,泛海控股暂未收到法院的相关通知,也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深交所请泛海控股说明预重整和重整事项后续涉及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并请就相关事项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深交所还提出,请泛海控股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中破产事项类第1号等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破产事项被法院受理是否存在障碍,若存在,请说明障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请泛海控股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核查泛海控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来源:泛海控股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