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问询函提到,说明报告期实现净利润较修正后的预计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除上述计提预计负债因素外,其他导致业绩亏损扩大的因素及具体情况,海航投资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计提费用、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等情形。
深交所就海航投资计提大额预计负债的合规性等问题于2023年3月2日向海航投资发出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64号),并要求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海航投资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显示,由于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无权向债务人(即海航物流)进行追偿,同时能否获得杭州云栖的补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不具备确认资产的条件,海航投资就相关担保事项计提51,742.73万元预计负债,同时,年审机构认为海航投资计提51,742.73万元预计负债是充分合规的。
请说明年报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金额调减至38,171.55万元的依据及合规性,《回函1》披露日至年报披露日仅半个月的时间内相关事项及预计负债计提的依据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进一步说明变化的原因以及相关变化是否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并说明海航投资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以前年度就相关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合理。
另外,说明审计报告所述“北京华汇单方通知解除7号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需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与海航投资《回函2》中“始终未影响大连众城享有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相关权利”是否矛盾,相关租赁协议是否解除,并说明已签订的协议以及协议解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说明海航投资前期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海航投资将对大连众城的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期末余额约为10亿元,报告期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请说明海航投资连续多年未取得大连众城财务资料、对外投资管理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海航投资如何确保投资款项的安全性及可收回性,相关投资款项的实际用途及去向,是否存在对相关方的利益输送,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来源:观点网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