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国恒大集团公布了一项须予披露的交易。
据公告,该公司的附属公司,即转让方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汕头市恒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
据此,转让方将其在项目公司中持有的65%权益,以人民币1.38亿元的总代价转让给了受让方。出售事项完成后,恒大将不再持有项目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作为交易的一部分,项目公司还将免除转让方及其联系人的部分债务,金额为人民币3.76亿元。并同意于交易完成后,对转让方尚欠项目公司的人民币200,000,000元负债将不计收利息、无违约金,于2026年12月31日偿还。
公告详细阐述了交易的主要条款、将予出售的资产、对价及债务抵扣、交易条件、利润分配、项目公司及项目的资料等内容。其中,预期将就此次出售事项录得收益约人民币3.04亿元。
公告显示,项目公司由转让方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持股65%,合资方(澳大利亚红叶贸易有限公司)持股35%。该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磊口至过溪洋片区,合作地块占地面积445.4亩,于2017年8月27日开盘,已售47.88万平方米,涉及保交楼套数1145套。
由于恒大流动性问题,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项目地块、地块上的在建工程以及地块的房地产经营开发权没有产生任何租金收入。
此外,受让方汕头市恒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董和明、姚欣荣及羊锦喜分别持股39%、33%及28%。
来 源: 观点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