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延长租金减免政策实施时限。4月20日,北京市国资委发布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3月和4月房租减免。
实施细则明确,此次减免房租的实施主体为市国资委监管的市管一级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
房租具体减免时限和标准为,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3月、4月两个月的租金。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3月和4月给予租金50%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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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