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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讯简报:昆明遏制商办项目建筑功能变造“公寓”
http://www.funxun.com房讯网2021-9-6 1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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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商办项目建筑功能不得使用“公寓”“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公寓”等进行标注,单体平面不得出现如“卧室”“客厅”等住宅类功能的标注。企业不得在销售宣传中出现“居住”“公寓”等描述,样板间不得按照居住形式进行展示。

  房讯网讯 8月30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监管局共同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13日。

  《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商办项目建筑功能不得使用“公寓”“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公寓”等进行标注,单体平面不得出现如“卧室”“客厅”等住宅类功能的标注。企业不得在销售宣传中出现“居住”“公寓”等描述,样板间不得按照居住形式进行展示。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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