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1月1日,《顺德区农业总部经济认定和扶持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据了解,对于获认定的农业总部企业和经济产业园区,分别最多可获100万元以及200万元的扶持资金。
《办法》称,顺德区农业总部经济认定包括顺德区农业总部企业和农业总部经济产业园区的认定。对已认定的农业总部企业,从认定的第一年到第五年,经监测评价合格的,每年扶持20万元,且单个企业最多扶持五年。对已认定的农业总部经济产业园区,从认定的第一年到第五年,经监测评价合格的,每年扶持40万元且单个园区最多扶持五年。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