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批准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买方)订立收购契约,出售旗下座落于广州珠江新城的稀缺优质国际甲级写字楼越秀金融大厦的议案。经股东表决,该议案获得99.9997%高票通过。
此次交易对应的物业作价为人民币78.00亿元。扣除出售完成前卖方需清偿项目公司金融机构借款约人民币28.55亿元及越秀地产拟按持股比例认购供股单位金额约人民币12.67亿元后,越秀地产预计通过出售事项所得现金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31.34亿元,录得除税后收益约人民币13.66亿元。此次出售将进一步改善越秀地产的资产负债及流动资金状况,将使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由49.8%下降至40.5%。
越秀金融大厦为国际甲级写字楼,是地处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战略性位置的地标建筑,位于广州天河 CBD 的核心区域,是广州十大摩天大楼之一。该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由地上68层建筑(包括4层零售商业部分以及64层写字楼部分)及设有827个地下停车位的4层地库组成。作为优质成熟的国际甲级写字楼,越秀金融大厦已吸引来自金融、商业服务、信息技术等各行业的众多国内及跨国优质企业租用。
对于本次出售,越秀地产董事长林昭远先生表示:“本次交易公平合理,符合越秀地产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越秀地产凭借本次交易可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对于越秀房产基金而言,本次交易可扩大越秀房产基金物业组合,并带来长期及稳定的收入来源。作为越秀房产基金的最大单位持有人,越秀地产将继续受益于越秀房产基金的长期增长潜力。”
在12月6日召开的越秀地产特别股东大会上,本次交易获得了越秀地产独立股东批准通过,在越秀房产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上也获得了基金单位持有人批准通过。
来源:越秀地产
编辑:wangdc